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推进该项年度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12月22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州人民政府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保护”重大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环境污染减排、环境监管执法等工作,省、州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均顺利完成,全州环境质量实现稳步提升。
会议指出,要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提升全州各级干部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坚持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要优化环保队伍结构,不断提升环境监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充实基层环保力量。要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环境监察、监测、信息标准化建设,拓展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