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是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最重要、最艰难的时期,也是大气污染物浓度增加、污染天气频发的时期。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坚决打赢“西宁蓝”攻坚战,确保冬春季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不发生大的波动,从2017年11月30日到2018年3月30日,西宁市组织开展为期120天的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根据西宁市冬春季大气污染特点,冬防期间,西宁市主要加强扬尘污染防控、燃煤、燃料燃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焚烧管控、工业企业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等方面管控,确保各项污染因子浓度不断下降。
冬防期间,西宁市严格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市规建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制定各自行业冬防冬治工作标准、要求,并牵头组织开展冬春季停工前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渣土挖运等扬尘巡查检查,各类施工工地未能按照标准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立即实行全面停工整顿,并依照《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从重处罚。冬防冬治期间,停止所有拆迁、渣土挖运作业,关闭市区所有弃土场和建筑垃圾填埋场,禁止渣土和建筑垃圾入场倾倒。在道路保洁方面,制定并细化冬春季道路洒水(喷雾)、清扫(清洗)、保洁方案,组织开展道路扬尘冬防工作,进一步加大主干道和文化公园、东川创业园、北禅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范围内的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力度和频次。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制定冬春季全市交通疏导和车辆限行管控方案,特别要全面落实重点管控区域周边范围内的高污染、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管控措施,并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科学合理疏导交通,最大限度减少因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利用“黄标车、渣土车缉查布控”等数据信息和路面查处方式,全面落实黄标车、渣土拉运车辆限行管控,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高污染、不符合标准、要求车辆查处力度,禁止“冒黑烟”车辆和外埠机动车排气不达标车辆进入市区主要道路和限行、管控道路。对非移动源施工机械(车辆)开展全面调查检查,禁止施工机械使用劣质柴油,禁止机械(车辆)超标、“带病”运营,禁止机械(车辆)在重点管控区域周边作业。
同时,西宁市还强化燃煤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严控销售和使用高硫、高灰分燃煤,对发现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劣质煤炭的二级网点,一经发现吊销其经营资质。结合四大电厂和煤焦化企业实际,制定冬春季用煤限控方案,杜绝劣质燃煤发电。组织开展冬春季煤烟尘专项检查,从严查处燃煤锅炉冒黑烟、小火炉冒烟、餐饮业煤油烟污染、焚烧垃圾、落叶等违法排污行为。并且还将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
据悉,市大气办负责对各地区、各部门冬防冬治工作进行总体督查检查,对未完成事宜进行预警通报,并纳入市级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将相关情况抄报市监察局、市考核办。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和市大气办等部门加大对冬防冬治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并将相关情况向市纪监部门反馈抄报;市纪监部门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规处理,推动冬防冬治工作各项责任全面落实。